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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宝: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通行宝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 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 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召集人资格 1.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 7 月 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该次董事 会决议和《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 知")。 上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召集人、股权 1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