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 人; 浙江广厦投资有限公司,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 楼江跃,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 楼忠福,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 楼明,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3〕0202 号 关于对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经查明,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望时代或公司)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厦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108,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2%;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持有公 司股份 41,161,1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8%;浙江广厦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4,867,229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58%;楼江跃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 另经查明,广厦控股的一致行动人、相关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 义务人之一楼江跃未在上述两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