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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600052ZJGS(600052)2023-12-12 09:23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3〕0257 号 关于对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东望时代,A 股证券代码:600052; 姚炳峰,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2023 年 11 月 7 日,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补充披露评估报告的公告称,公司经自查发 现,2022 年 6 月公开挂牌转让建设用土地收益权事项中,因工作疏 忽,未按规定披露资产评估报告,故于同日进行补充披露。相关交 易已经 2022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截至目前交易 已完成。公司前述转让建设用土地收益权事项达到应当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的标准,应当披露标的资产由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而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资产评估报告,仅披露了土地估价咨询报告, 迟至今日方才予以补充披露。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交易是市场和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相关 资产评估报告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公司重大资产交易 1 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