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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望时代: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0052ZJGS(600052)2024-01-08 11:47

关于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4】字 0108 第 0018 号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A座15层 电话:0571-8513 1580 传真:0571-8513 2130 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 有效发表意见。 1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4】字 0108 第 0018 号 致: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东望时代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王迟律师、钱程律师 (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