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东望时代: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修订)
600052ZJGS(600052)2024-01-08 11:44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年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东望时代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 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1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 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