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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旭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效 果,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的审计、监督 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包含本数)董事组成,委员会成员应当为 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 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