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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旭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旭创"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际旭创董事会出具 的《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专项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际旭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 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 理、财务管理及报告、全面预算管理、资金活动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资产 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