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 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 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对公司关联方的确认,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核和 备案,并对董事会负责。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董事会决策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金正大生态工程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审计委员会主席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1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关联人、关联交易根据《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范围确定。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任命。审计委员会 委员的罢免,由提名委员会提议,并由董事会决定。 (一) 主持委员会会议,签发会议决议; (二) 提议召开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