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 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事 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制度第三条所要求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 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