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关联交易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关联人发 生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规范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以及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金浦钛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上应不偏离市 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 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三)关联股东在审议与其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股东大会上,应当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