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工作 秩序和行为方式,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 董办法》")《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对股东大 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五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 长,独立董事二人;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 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规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补足 独立董事人数。 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