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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精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实施进展情况之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前期业绩承诺及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胜利精密")于 2015 年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向王汉仓、沈益平、桑海玲、桑海燕、陆祥元 5 名自然人,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苏州市智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诚 光学")73.31%股权,并与其签署了《利润预测补偿协议》。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 苏州市智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2015-2017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更正的专项审核 报告》(天衡专字(2020)00833 号),由于智诚光学未能实现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的承诺业绩,王汉仓、沈益平、桑海玲、桑海燕、陆祥元应向公司支付业绩 补偿款。 鉴于上述业绩承诺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已实质性构成违约,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就与王汉仓、沈益平、桑海玲、桑海燕、陆祥元股权转让纠纷 事项,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公司与王汉仓、沈益平、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