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精密: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 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正式 在职员工,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情形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