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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创光电: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财务顾问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声 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5 号——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 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财务顾问"、"招商证券")就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武汉微创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本财务顾问特作出如下声明: 1、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信内容与格 式符合规定,并保证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内容不存在实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