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诺科技:派诺科技及长城证券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财务数据更新)
关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二零二三年十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2年 12月 1日出具的《关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珠海派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派诺科技"或"公司")、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 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 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问询 函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问询函回复所用简称或名词释义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含义相同。 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 涉及申请文件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 | 楷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