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诺科技:派诺科技及长城证券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的回复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二零二三年十月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 (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已收悉。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公司")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审议 意见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对审议意见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所用简称或名词释义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含义相同。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 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审议意见回复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审议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1 问题 1.关于广州开盈。 请发行人结合与广州开盈的合作背景、发行人产品在广州开盈销售规模中 的占比、终端销售实现情况、广州开盈的销售规模、产品、价格及人员数量等, 进一步说明广州开盈是否实质为发行人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