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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宇精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831906 证券简称:舜宇精工 公告编号:2023-117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宁波舜宇京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北交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