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宇精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代码:831906 证券简称:舜宇精工 公告编号:2023-120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当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 履行职务的,由其指定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职务,但该委员必须是独立董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