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宇精工:北京观韬中茂(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下午 14:00 在余姚市舜贝路 2 号 4 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北京观韬中茂(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肖佳佳、钱骏律师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所及本所律师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 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等 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材料的原件或影印件。公司 已向本所律师保证和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副本均为真实、完整, 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 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