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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恒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3-095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经审阅,我们认为公 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 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相关规则的 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 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 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