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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恒新材: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 邮编:100026 9 th Floor,Taikang Financial Tower,No.38 North Road East Third Ring,Chaoyang Disrtict,Beijing 100026 China 电话/Tel:010-65890699 传真/Fax:010-65176800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5-1-1 | 第一节 | 引言 4 | | --- | --- | | | 一、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简介 4 | | | 二、制作本《法律意见书》的工作过程 6 | | | 三、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6 | | 第二节 | 正 文 8 | | |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8 | |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8 | | |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8 | | | 四、发行人的设立 13 |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