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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恒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恒新材"、"发行人"或"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行使完毕。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 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 选择权机制,海通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5.68 元/股于 2023 年 9 月 6 日(T 日) 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342.00 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00%。超额配售 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