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恒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关于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富恒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恒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 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 珠、郑庆良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860 号)。 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2,280 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 择权所发股份),超额配售新增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