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迪威: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
关于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 致: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21 号 粤海金融中心 28 层 邮编:510627 电话:(86-20)2805-9088 传真:(86-20)2805-9099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作为其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必备文件之一,随其 他材料一并报送北交所,并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为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同意公司在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所制作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的相关内容, 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相关文件的相应内 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 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说明或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仅就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且仅根据中国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并不依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法律意见。本所不对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