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迪威: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证券代码:832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公告编号:2024-025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以及《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 出具审计报告,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选聘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的,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