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乳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重光律师事务所 关于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五月 重光律师事务所 北京·天津·重庆·武汉 重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重光(天津)律师事务所 关于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重光(天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内蒙古骑士乳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韩银雪、李超律师(以下 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4年5月29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 执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 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