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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特股份: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 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2978 证券简称:开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4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或者两名以 上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位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或 者监事人数相等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所持股份数与应选董事 或者监事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 举一位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董事或者监 事候选人,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或者监事。 第三条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