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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贸电子: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833346 证券简称:威贸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4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包括: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