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贸电子: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 师事 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 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 本所及本所律师得到如下保证:公司已提供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 需的材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