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瑞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证券代码:834014 证券简称:特瑞斯 公告编号:2023-109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定期会议由召集人在会议召开前 10 天通过邮件、邮寄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全 体独立董事,不定期会议由召集人在会议召开前 3 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指引》")及《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