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金科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 666 号 致: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27 号紫檀大厦 13 层 1301-1303 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 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 本法律意见,本所指派的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 及《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