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连城数控:辽宁中霖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大 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城数控")章程的有关规定,辽宁中霖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就连城数控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对连城数控本次股东大会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查和验证(以下称"查 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 则本所律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 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 会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查验,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连城数控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决定召集。2024 年 4 月 26 日,连城数控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发布了《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