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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达: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为尽快消除上述影响,公司已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 为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开展相关审计工作,并积极协调有关各方全力推动本次 发行工作。截至目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相关审计工 作,上述影响已消除。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第四十七条并参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审核规则》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已于 2024年 8月 14日向北交所提交了恢复 审核的申请,2024 年 8 月 15 日,北交所同意恢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的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北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北交所审核并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 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835640 证券简称:富士达 公告编号:2024-072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