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能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3-076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重大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决策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 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