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鸿科技: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 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鸿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 定,对朗鸿科技董事会出具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核查的具体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纳入评价范 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公司全面考虑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 各职能部门相关业务和事项,按照重要性原则,确定了需重点关注的公司治理 结构、组织机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风险评估、财务系统 控制、财务报告、资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