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朗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朗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奔朗新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1 月 2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广东奔朗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998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 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函》(北证函〔2022〕268 号)批准,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7.00 元/股,发行股数为 45,4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