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烷科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硅烷科技第一轮问询的回复
关于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反馈专项说明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B258 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关于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专项 说明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B258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作为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烷科技""公司"或"发行人")的年审机构,对问询 函要求会计师核查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回复如下: 特别说明: 本所没有接受委托审计或审阅硅烷科技 2023 年 1-9 月期间的财务报表,以 下所述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不构成审计或审阅,其结果可能与我们未来执行 硅烷科技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得出的结论存在差异。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说明如下: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不加粗) | | --- | ---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