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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行科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839493PARATERA(839493)2024-02-21 09:48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4]A0060 号 致: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 证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 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 贵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和报刊上公开发布了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