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威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制度于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施行。2023年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该制度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鹏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