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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神科技: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24) 第 000166 号 | 录 | 页 码 | | --- | --- | |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1-5 | 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TEST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管理层的责任 雷神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 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 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