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好医疗: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 关于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 1 法律意见书 KUNLUN 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 KUN LUN DONGGUAN LAW FIRM 二〇二四年五月 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 关于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致: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惠州市锦好医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下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 "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台湾地区)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下称"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刘纪生律师、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