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宏锂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天宏锂电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下 在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2023 年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639号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 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 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