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众科技:主承销商关于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众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申请已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 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23〕2772 号文同意注册。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 "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0 号〕)、《北 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3〕15 号)(以下简 称"《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 销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2023〕55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首次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