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众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 专门会议审核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 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年2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 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江乾坤先生召 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