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引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机场"或"公司")的委托,指派王添翼律师和涂翀鹏律师作为公 司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 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 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 知》")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