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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高速:皖通高速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600012ANHUI EXPRESSWAY(600012)2024-07-25 09:47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关于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致: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安徽 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接受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方俊华、汪家桐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见 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 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 实的陈述和说明。 公司已向本所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的、 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 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