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高速:皖通高速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28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履行董事会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安徽皖通高 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通公司"或"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力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人力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 公司人力资源发展策略和规划的制订,薪酬政策和激励机制 的研究、制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绩 效考评、任免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对人力委员会的权力和职责范围作出 明确规定,是人力委员会开展工作的重要指引和依据。人力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