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浙江新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1、保荐人制定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 检查的工作要求。 2、保荐人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与公司的日常沟通、现场回访等方式开展 持续督导工作,并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及 2024 年 5 月 6 日至 2024 年 5 月 7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 上市公司: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公司") | | | --- | --- | |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婉璐 | 联系电话:010-60836989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宁 | 联系电话:010-60836989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1 号)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