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速:福建高速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影响而 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 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履行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信 息披露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之规定,结合《公 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应当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制度的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遵守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