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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速: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关于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华兴专字[2024]23013390050 号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福建发展高速 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高速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17日出 具了华兴审字[2024]23013390010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 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文)的有关 要求,福建高速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 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福建高速公 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审核 ...